【綜合英國消息】一名33歲由香港移民英國嘅教師,於2023年9月响錫菲市 (Sheffield) 一條雙線來回公路逆線撞到一名踩單車男子致嚴重受傷,留醫三週後不治離世。該名港裔教師被落案起訴「危險駕駛導致他人死亡」罪名,被告庭上自辯時表示「車速跟路牌….」,但主審法官嚴斥「超速都唔係問題,你無專心揸車,無留意路面情況先至係問題」,港裔教師被裁定罪成,判監兩年及停牌六年。
據英國傳媒報導,姓名譯音溫朗 (Long WAN) 由香港移民英國嘅教師,响2023年9月23日駕駛其新購入的萬事得私家車由曼徹斯特出發至錫菲市 Rivelin Valley Road (公路編號 A6101) ,在一個彎位轉彎時未有留意逆線行駛,並未幾撞倒 55歲踩單車男子 Richard Bower 致身受重傷。傷者送往醫院搶救,延至三週後10月22日不治。

主控官 Ian Goldsack 陳述案情時指被告為新牌人士,駕駛的汽車為新購入,聲稱事發前一直車速「跟路牌」約 40mph,承認未有為意所駕駛車輛已進入逆向行車線,並且未有注意到有穿著反光衣踩單車的死者而作出修正,最終將單車撞倒。
溫朗於自辯時表示,沿路並無超速,亦無講電話。錫菲皇家法庭法官 Jemery Richardson 宣讀判辭時指,縱使調查過程中未有事發當刻被告駕駛的車輛的車速的記錄,但根據控方指事發道路雖然限速 40 ,但路面設計即使個別急彎路段以超速的 60mph 仍可順暢的轉彎「唔會 Ballout」,足夠引證被告並未有專注於駕駛及留意路面情況「既然超速唔會衝向逆線以至造成意外發生,即係被告响駕駛專注同判斷方面出咗問題而導致今次慘劇」,裁定溫朗罪名成立,判監兩年,停牌六年,並在停牌期滿後必須進行更長的駕駛督導訓練才可以重新揸車。

左側可見確有路牌路段限速 40mph (相當於香港的70km/h)
法官 Richardson 更直斥被告「你嘅鹵莽駕駛態度同行為奪去了一名男子嘅性命,並摧毀咗死者同响事發當日退休的妻子共享愉快生活的時空」

(Bencherlite of Wikimedia CC BY-SA 4.0)
案情另有透露,溫姓被告報住地址於倫敦,即有理由相信被告在事發前作過長途駕駛。事發的 Rively Valley 為錫菲市著名郊遊地點,相信被告擬前往該處遊覽。

簡評:香港一直以來對於道路安全的宣揚重點係「快就是危險,慢就是安全」並一味針對「超速」,是次案件對一直持守呢啲觀念,對於交通意外只會動輒訴諸車速「快」的官員、傳媒與及隨時未有駕駛執照的市民、網民而言,該算是當頭棒喝。或者習慣於雙重標準的官員就會表示「外國嘅情況未必適合於香港 bla bla bl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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