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要搵食呀,是鳩但 (Škoda)啦
乘客篤 APPS 約車,通常只會諗一樣嘢:幾時有車到。但對司機嚟講,個客未上車,唔好話未知可以收到幾多錢,仲有鬆手制開始嘅成本同風險都係唔知。
唔好以為上客地點一定好近,我哋有收到唔少例子可以話「老鍊咁遠」。例如响皇后大道西近東邊街,收到派單要上干德道。嫌咪數短?响屯門黃金海岸附近響機去豪景花園,接近 7km 夠未?! 或者响沙田花園城、麗豪酒店附近,派張單要去馬鞍山海柏花園上客,足足 8km 呀 (仲未計迎海、雲海、星漣海,差唔多10km )!呢啲場面正宗「未見官先打八十」,司機已經要出油/電、時間。仲有喎,如果個客中途取消,咁就「疴拔甩」。
呢個問題,直接講, Uber 形同將呢啲成本同風險卸晒俾司機,而且可以話要司機硬食。此話何解?
大家諗返以前要打電話上的士台 Call 車,或者未被 Uber 收皮嘅「飛的」、已被收皮嘅 「HK Taxi」 Apps,如果趕住要車,又或者响偏僻村落,例如西貢牛寮、龍尾、早禾坑,元朗水蕉新村、瓦窯頭、河背村,好好醜醜都會加 $10 $20 貼士,當係補返俾司機。姑且叫做「乘客好、司機好,大家好」。
但 Uber 私家車唔駛俾喎,做乘客嘅點會唔老西都 call Uber X 呀!講白啲,十二年嚟 Uber 嘅所謂提升服務效率,可以話「推司機去死」縱容乘客。呢啲有如搶市場佔有率嘅手段,就成為的士業界攻擊網約車嘅另一個藉口!

如果未去到個客取消,一個仙都收唔到
更荒謬嘅係,乘客未上車,司機係唔知要去邊。以返前面舉嘅例去講,唔計干德道嗰啲大富貴成日都只係落山去金鐘、中環,由掃管笏碌到去豪景花園,好彩嘅,個客去沙田或尖沙咀實收過百,出荃灣都仲有七十幾。海柏花園上車,好彩嘅就過海或者出九龍,唔好彩就出返沙田,甚至更加唔好彩係去馬鞍山郊野公園,以至「到頂」NR84 總站,實收幾十蚊去荒山野嶺「餵蚊」!然後又要落返山再等單。
唔好話「司機試圖揀客正仆街」住!講白佢,呢啲「遠距離上客單」嘅背後,唔少係乘客「叫幾飛」,撳咗Uber,再睇吓有無的士嚟,邊架快到就上邊架。的士先到,Uber 就撳取消。司機白行一段,一個仙都無,你唔仆街咩??! Uber 司機係必須去到上車地點、見唔到個客超過五分鐘,先至有得袋 Uber 隔完渣嗰十幾蚊取消費。就當唔係叫幾飛,總之例如司機衝緊入馬鞍山,啱啱過咗富安花園個客取消,一個仙都無,仲要輸埋油錢/電錢;或是上緊去干德道,响西邊街英皇書院燈位個客取消,綠燈喇,右轉去寶翠園嗰邊好吖,定左轉向返中環好呢? 若說香港做 Uber 司機其實比的士佬更折墮,未必係誇張之詞。
睇到呢度係咪好想爆 Seed「總之司機揀客正仆街」「你呢班仆街幫司機開脫之嘛」,但再講一次,你自己叫幾飛而的士嚟先,搞到 Uber 司機白行一趟而一個仙都無,你就唔係杏加橙呀?吹闊啲,香港搞成今日咁嘅田地,其中一個原因就係呢啲自私自利只求自己方便,話之人哋死嘅思維。
呢啲情況响歐、美有無發生呢?如果無,點解香港可以十二年嚟持續發生?點解响香港,Uber 一邊向司機抽佣高達三成,兼夾食埋乘客預約費之餘,「第三宗罪」更見到Uber 將一啲司機同乘客互惠嘅機制摧毁,將過去的士司機未必要承擔嘅風險同成本卸俾 Uber司機,甚至有機制有如迫司機硬食,然後有如縱容乘客。說穿了,Uber 十二年嚟其中一樣所做嘅似乎係「推司機去死縱容乘客攞著數」去搶 market share。
「遠距離上客單」已經好慘,可以講仲有啲情況更加之慘上加慘。即係乜?留意第四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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