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BER 香港七宗罪-前傳

Toyota Prius UBER
的士業界流傳的笑話:
10部豐田 Prius,11部都係 UBER

香港政府近日再就網約車發牌放風,焦點表面上是數量,但 Uber 的反應,尤其是拋出嘅發牌數量應該達30,000 個嘅反建議,加諸於「繁忙時間叫車失敗率大升,車費甚至要上升七成」呢啲有如恐嚇嘅論據,擺明唔止「想攞牌咁簡單」,更似係要達到一個足以左右市場、影響政策討論、主導市民出行選擇的份額。直接講,Uber想要攞最大嘅market share 做 leader,甚至是支配者嘅地位。

無錯,Uber 响香港十二年了,個個都好似慣晒一講網約車就話烏罷,連去新加坡呢個 Uber 輸到無鞋挽屐走嘅地方都唔係好識得改口叫 Grab。但 Uber 嘅舉動,香港人係咪應該停一停,諗一諗:一個想進一步坐大、甚至似乎想食大半個市場的平台,過去十二年在香港,除咗俾你X價嘅錢坐到應該係 Black 嘅 Alphard 之外,到底做過啲乜?

Uber 响香港嘅問題,可以講唔止周國強呢位的士業界代表開口埋口嘅「非法載客取酬」咁簡單,十二年嚟响香港嘅經營方式,入面有好多做法,响歐洲、美國嘅監管機構早就禁止,甚至在法庭敗訴,被禁之餘更被處罰巨額罰款。甚至乎有啲做法,連曼城「四萬友」施曼尤(Antoine Semenyo) 祖家─ 非洲迦納都Banned。講緊嘅係好多做乘客認為理所當然必須存在嘅「抽盲盒」。

純粹俾你知「四萬友」係邊個咁解
(Sky Sports)

換句話說,Uber 並不是一間在全世界都可以無限放任、贏到盡嘅公司。但偏偏响香港,Uber 卻似乎一直活得舒適、自在、放任不羈嘅環境,有需求、有市場、有司機、有乘客,但成個平台本身嘅運作到底係咪合理、有無問題、有幾多嘢根本唔應該存在,十二年嚟未見有香港市民、官員認真拆開嚟睇。

點解? 因為香港人,做乘客嘅驚無車搭、驚繁忙時間有大額加乘 – Uber 向政府嘅「反建議」言論,咪就係食住呢啲心態囉。更是司機,太習慣「算啦,搵食要緊」「Uber 咁大間公司,邊夠佢鬥呀?」「慳返啲時間,揸多兩張單,搵多兩個錢供樓交租養細路好過啦」日日做謝文武,但淨係識唱「屈我辱我,早慣面對 (開咗愛回家想返大西北但派咗單去中環) 嘅災禍」囉。

無錯呀,Uber 就好似李光耀好清楚新加坡人嘅心態咁,好清楚香港人嘅心態「食住上」囉!

新加坡嘅網約車平台叫做 Grab,唔係Uber
點解新加坡無 Uber?因為 Uber 輸到甩褲咁滯囉!
(網上圖片)

再講白啲,Uber唔係單純見到香港十二年嚟嘅「唔合法」而司機權益不受保障,更是見盡香港做乘客只想要蠅頭小利,做司機嘅只會「搵食、供樓、交租、養細路」而明知有啲安排明顯不合理,都只會一路俾平台玩法牽着走;即使一路硬食風險、時間、燒油錢/充電錢,最後都只會選擇繼續跑落去、搭落去,彷彿變成了 Uber 最有恃無恐的土壤。

所以,今次我哋要講嘅,並唔係「應不應該發幾多牌」咁簡單,而是當 Uber以「市民會無車搭、要大幅加乘、旅客會受影響」為所謂理據,試圖爭奪做龍頭之際,香港市民應該認真回望呢間「西方列強」平台過去十二年响香港所做嘅,到底點樣對待司機、點樣影響乘客、點樣用一套响外國已被禁止嘅運作模式,塑造今日呢個市場局面。

事實上要講嘅有好多,所以唔會一次過講晒。唔會講啲好深奧嘅技術、法律,但就會講Uber响香港過去十二年做過的事,唔係乜嘢創新、方便、填補的士不足,而係有一啲嘢,根本不應該存在,甚至响外國早已被禁、被打低。仲會講做乘客從來無諗過嘅後果,例如你以為俾個唔俾你响禁區落車嘅司機一星舒咗一口氣但司機只能謝文武mode 硬食。Uber 帶嚟嘅所謂便利,根本係建基於另一批人的沉默、啞忍與被迫接受。

講到呢度,有啲人可能會政治上腦「幫滴滴、高德,或者任何中資平台抬轎」。好清楚嘅講明,我哋一貫立場,有碗話碗有碟話碟,不論美資還是中資,邊一間有問題,就「爆」邊一間。更是積存咗十二年嘅問題,無人去理,唔等如有得佢繼續下一個生肖循環。

《UBER 香港七宗罪》,由現在開始。到底「七宗罪」係邊七樣嘢,bookmark 網站同訂閱我哋嘅 Facebook Page 就會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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