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但 Uber 嘅抽盲盒,係完全唔知有乜嘢可以抽得到
呢種做法,係違反歐盟簡稱 GDPR 嘅《通用資料保護規例》
如果話第一宗罪到第六宗罪,闡釋 Uber 响香港將司機五花大綁、再戴上金鋼箍然後強塞隻死貓入去個口,嚟到第七宗罪,真係要講清楚呢一切禍源,由抽盲盒開始。
一講到「抽盲盒」,好多做乘客嘅實係一句劈埋嚟:「唔抽盲盒,俾司機揀客?揀客正仆街!」唔該,爆Seed之前,睇返第三、四、五、六宗罪所講嘅,衍生出嚟司機所受嘅有邊樣唔係因「抽盲盒」而致?淨係第六宗罪明明 set 咗去屯門結果去咗粉嶺、set 咗去沙田結果去咗何文田都夠啦!
若要堅持抽盲盒係天經地義,先睇一個好簡單嘅問題:
就當你唔係憨鳩仔
但香港地總會大量有人做憨鳩嘢
即係點?
例如灣仔修頓中心去旺角朗豪坊
明明搭港鐵必定快過坐 Uber 或的士….
再甚至乎星光行去中環摩天輪,
簡直係憨鳩單中之XO啦!
堅持「抽盲盒」吖嘛,即係認為司機陪個憨鳩客一齊憨鳩係天公地道?點解唔去諗,如果司機可以「做個可以揀客嘅仆街」,少咗一個「陪憨鳩客一齊憨鳩嘅司機」,就多返一個正常叫車有可以快咗有車嘅機會呢?
或者做乘客嘅你即刻諗到第三宗罪衍生嘅「加錢先至有車」嘅問題。咁就先後退一步講,明知幾乎無的士吉車過嚟,於是成日撳 Uber 然後叫幾飛。如果無得「抽盲盒」而有排等,又唔願的士 Call台或者「飛的」加貼士,無「仆街司機」接你張單,依然係司機嘅問題?引伸出嚟,乘客同司機一齊「願者上釣」有乜問題?再相反角度去問,當你叫幾飛而的士到先然後取消Uber嘅預約,搞到司機輸油錢電錢,點解唔覺得自己嘅「揀車搭」係杏加橙呢?! 唔係話乘客叫車加錢係應份,而係現實就有呢啲成本,爭在邊個去承擔。若因此認定Uber嘅「抽盲盒」令你有機會連 $5 電召費都慳係合理,皆因你就係一個仆街冚家鏟嘅自私精。
而响歐洲,法例訂明網約車平台必須保障司機合理權益,遇上呢啲司機半路中途個客取消,就要補償返俾司機。單係英國就要補返最少 £4.0,視乎區域、距離、車種。亦因此睇到 Uber 响香港就將呢啲應該承擔嘅風險同責任卸晒俾司機。
或是就如第四宗罪咁,如果有車喺連翔道碌緊,或者喺富多來、埃華街附近,可以快啲接到你,但Uber 偏偏抽盲盒派架响「三號仔」飛緊去葵涌嘅車,唔覺得蝕章嘅係自己?! 响龍鼓灘嘅嗰位乘客,唔係真係等個司機响港珠澳兜返嚟呀嘛?!
另外,嗰班好鍾意影住啲裝外掛偷睇目的地、仲爭幾步都唔埋嚟嘅司機,上 Threads、Facebook 出 post 屌鳩司機「揀客正仆街」,司機偷睇目的地,或打電話問個客去邊,固之然係問題,但個問題源頭就係 Uber 抽盲盒,點解唔屌鳩 Uber毛澤東上身「煽動階級鬥爭」?

歐盟嘅GDPR 早已禁止呢種不倫不類嘅資訊發放
另一方面,就算司機跑到白金級,有所謂「半盲盒」或有謂「天眼」又如何呢?响大角咀「11分鐘,東南」,你以為尖沙咀或者黃埔,結果係上環;或是响觀塘「35分鐘,西」,你以為機場「發達咯」,點知係「揸 Alphard 都焗住要開埋X,仲要唔知等幾耐」嘅屯門,唔係真係滿足於 1月、4 月、7 月、10 月最尾嗰日夠800分,就覺得自己高人一等?講到底,連白金甚至鑽石級都中伏,咁就更加證明,Uber 要你抽盲盒係一切問題嘅根本禍源。
相對如果唔駛抽盲盒,乘客唔駛見到架車喺面前都唔駛埋嚟,唔駛聽司機打電話嚟問去邊然後收線;司機唔駛開咗「愛回家」都唔知會去咗邊;唔駛接啲明知個客叫幾飛、自己就焗住燒油用電去搏可能中途取消又只能谷鳩氣嘅單;唔駛 Mission Impossible 完再食 AR -1 / CR +1;連分級、評分、乜鬼申訴無門,都根本唔需要玩到今時今日咁仆街。所以話,一切禍源,由抽盲盒開始,唔係無的放矢!
根本上 Uber 响香港嘅運作情況,放諸返去歐洲、美國,根本就係(涉嫌)違法所為。歐盟 GDPR 第5、13、15、22條嘅核心原則就係公平、透明、資訊對等,並嚴禁黑箱作業,必須有真人處理投訴、申訴。而「抽盲盒」或是白金級以上嘅「半盲盒」,接單率、取消率都唔符合GDPR。「愛回家」嘅例子,更是相當於美國FTC 嘅誤導,以至近乎刑事級數嘅欺詐所為。
乘客想去邊,點解司機唔可以想去邊?當打工嘅你屌鳩無良老細要無償 OT,甚至要24/7/365嘅時候,點解要做無良乘客認定司機開咗「愛回家」結果被跣到謝過謝拉特都係應該?呢種只會向下欺壓,拎司機嚟發洩,充份證明香港就係一個奴隸社會。
第一至七宗罪,請睇清楚,全部都只係闡釋 Uber响香港經營嘅問題。仲想 spin「的士狗屌鳩 Uber」以至「收咗的士業界錢」嘅癲佬/婆請睇清楚,就算的士瓜晒,呢啲問題 Uber 唔處理,都依然係問題。但如果 Uber 得逞做咗 market leader,甚至假設政府真係發 30000 個牌,Uber 呢啲玩法持續的話,請諗清楚,全香港市民都係輸家。
根本網約車合法化嘅問題,唔係發幾多個牌,養唔養住周國強嗰堆炒牌;要管嘅唔止係司機,更關鍵係管束好啲平台,唔好返咗去 16 世紀殖民時期虐待奴隸嗰種玩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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