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唔少駕駛人士响快速公路成日遇到佔用右線嘅「快線L」。「快線L」可以分為兩類 ── 第一類係有理無理,就算中線左線無車,都當咗自己响中国大陸、台灣、歐洲、加拿大、美國,搞到佢後面嘅車要Cut 入中線爬佢。而如果你好守規矩行左線又咁啱响前面有部大車你想「爬」,唔撞都要焗住收油;第二類係中線左線大把車,佢嘅車速只係略快而用超長時間先至「爬」過一架車,甚至同中線嘅車平排「阻住地球轉」,真係想打爆佢哋。
「快線L」之煉成,第一個因素係「快、中、慢線」呢種通俗叫法。點解咁講?就是一個「快」字,就使好多人以為「行右線是最快的」,就搞到一個二個「想快」於是只會行右線。
查實正確啲形容,或者根據返法例嘅用字,應該係左、中、右;如果四線如吐露港公路就會係左、二、三、右線。好簡單的,就咁對比返「慢、中、快」,唔會產生「行右線是最快的」嘅意識。
第二個因素先係車速限制。好多人以為「跟路牌上限」就係自己最快,所以路牌80指針80行右線無死錯的。撇除非繁忙時間中線、左線無乜車行而肯定違法嘅情況,好多時候中線(屯門公路)行緊七十幾,你行得80,要「爬」過一架私家車 (加埋前後空間最少一個車位嘅距離大約30米) 接近20秒,「頂」咗幾多時間吖?!
仲有,好多時啲中/重型貨車行中線,假設啲貨車合法地行70而「你」响右線行80,有接近20秒同架貨車平排而行,而架貨車產生嘅氣流造成嘅風險一個唔該就「係咁先」,仲隨時累埋後面然後「買起」成條路…… 歐洲嘅駕駛訓練其中一項誡律就係千祈唔好同貨車巴士平排而行 / 跟尾保持最少30米距離,要「爬」就唔該由架貨車嘅車尾起計10秒內好過晒架貨車嘅車頭。
咁咪即係要「超速」?犯法喎!撇除呢個問題,真正識揸車嘅人响安全同犯法之間,一定揀安全。要唔犯法又要「安全」唔係無方法,跟返貨車尾囉,但就會出現「彈石仔」爆玻璃嘅風險…… 睇到香港關於車速限制嘅法例幾咁落後未呢!再者,依家啲貨車、巴士嘅性能,車速可以唔止70,唔好話屯門公路嘅80、响吐露港踩近100都大有車在,你硬係要「守法」同架大貨車、大巴士平排,簡直白痴到無人有。
可是香港有幾多私家車司機有呢啲知識吖…… 咪只係得「慢就是安全」「快就是危險」囉。不過咁,其實我哋經過長年累月仔細研究發現……..
最安全車速係0
根據 《道路交通(快速公路)規例》(香港法例第374Q章) 第12條 ~ 除越過前車外 / 準備駛往右邊出口外不得佔用最右行車線,同中線嘅車平排而行已經可以告得;又雖然,用幾十秒先至爬過中線架車真係告你唔入,但唔該望下鏡,見到有十幾廿架車跟住你車尾而前面係空晒,就唔該一係俾油,一係「唔想犯法」就返中線,甚至最左線,好似我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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